新庄村所在的镇为陕西省级贫困镇,新庄村为县级贫困村,村民人均纯收入大约在1500元左右,其收入以打工为主以种地为辅。新庄村的青壮年绝大多数都长年在外打工,2003年非典时统计,全村出县打工的有700多人,占全村总人口的30%,2004年暑期我们在村调查时,也没有看到多少青壮年;在家种地的村民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,由于耕地面积人均只有0.7亩,每年小麦、玉米的亩产分别只有700斤左右,2003年在粮食价格上涨和税费负担下降后,人均农业纯收入仍不到500元;在家种地的村民还利用农闲时间到杨陵打工,男、女工一般每人每天分别为17元和13元(含中餐费2元)。村民的生活非常节俭,尽管每家每年都喂有2头以上生猪,但每人每年平均吃肉不到5斤;一般不养鸡,绝大多数家庭平时不吃鸡蛋和鸡肉,也很少吃蔬菜,每餐几乎都是面食和咸菜。除春节和婚丧事待客外,村民从不喝酒;男人抽烟也是用烟叶自制的。村民除了看病、上学外,现金收入几乎都用在了建房、结婚和安葬上。关中农民自古以来就生活节俭,并注重建房买地,流传着“要得发,腰袋扎三匝”和“房是招牌地是累,按下银钱是催命鬼”等谚语。改革开放后,国家不允许土地买卖,村民们便在建房上比高低,现在所建房屋大多有前后两排中间有天井,其正房为三间两层的混砖结构的楼房,造价一般在30000元以上,也有些农户至今还住在土墙房里。从房屋可以看出村民的贫富差别,房屋真正起到了招牌的作用。 www.wunong.net- +L9:di wv%EvpTFQ 新庄村现有村干部9名,分两种:一是镇政府承认给固定报酬的,村支书和村主任每月260元,副书记、副主任和文书每月250元,其来源为镇用附加支付每人每月100元,不足部分主要由村用计划生育罚款的返还部分补偿,妇女主任每年300元,全部由镇支付;二是不给固定报酬的,指3名不在村委会中任职的村支委委员。新庄村还保留9名村民小组长,其报酬主要来源于各组公地(即没有分到户的耕地)的承包款。从区域和姓氏的分布来看,各自然村都有主要干部,所有村组干部都出自各个大户族;从年龄来看,50岁以上的有7名,且大多数在60岁左右;40岁以下的只有村主任和妇女主任2人,其中村主任是村支书(2003年换届选举时已经59岁)培养的接班人,在青海打工,只在春节时回村;妇女主任并不是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,乡镇也不承认其村干部身份,平时并不参加村两委会,仅仅管家庭暴力。因此,平时在村级治理中发挥作用的都是年老的村干部。村民认为,相对于年青人来说,上年纪的人对村里的情况更熟悉,在村民中更有威信,当干部更能照顾各方利益,办事也稳妥一些;也没有外出打工供未成年子女上学的压力,能长期在村中及时处理一些问题。 www.wunong.net- j&rcIgKbc}v}Eo7& 根据笔者在镇、县以及其他地方的调查来看,新庄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习惯在关中较有代表性,因此,本文将新庄村看作关中农村的一个个案。 www.wunong.net- "TbpnwEj{TRD&5Il
www.wunong.net- y}VHw9i7F*KDes9U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www.wunong.net务农网- tp}lGGKEKw6~i@uM [1]武功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://www.snwugong.gov.cn武功县简介 务农网- k+VeKoF|d"f{]y2n [2] 有关户族的特点和功能可参见贺雪峰.户族,三农中国网 www.wunong.net务农网- _w(x5(!k~eF&eT4X
www.wunong.net- EGL(($02F$]"LUn@ 一、 老人的生活状况和社会地位 www.wunong.net- x9Iy072)P!mSJlCz 武功县城乡爱老敬老蔚然成风,已成为一种社会时尚。据罗振邦手写的《武功县续志汇编》记载,雍正元年,下诏“老民七十以上者,许以丁带眷,免差役,80以上者,给缎一匹、棉一斤、米一石、肉十斤,90以上者加倍”和“老妇70以上者,给布一匹、米5斗,80以上者,绢一匹、米一石,90以上者加倍”,全县获得优待的有老民90以上者5人、80以上者139人、70以上者205人和老妇女90以上者4人、80以上者49人、70以上者149人。建国以来,特别是改革开放后,每年各乡镇都利用农历古集会,大力表彰一批爱老敬老的先进典型。1988年,苏坊镇评选了首届十大贤媳、十大孝子,县、镇领导亲自上台为十大贤媳、十大孝子披红戴花、颁发荣誉证书,群众自发组织唱大戏、敲锣打鼓,表示祝贺。群众走亲戚、串门子都夸十大贤媳、十大孝子是爱老敬老的榜样。县上领导在一年一度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,都要表彰一大批爱老敬老的先进典型,营造了浓厚的爱老敬羀?社会氛围。相反,个别不孝敬老人的年轻人普遍受到舆论遣责[1]。 建国以来,60岁以上老人占人口的比例除1964年、1990年略有下降(这与两次生育高峰有关)外,总体上成上升趋势。2000年,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达到%。可以推测,随着出生率的下降,人的寿命的增长,老人在人口中的比例还会上升。2003年,全县60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超过10%。(见表二)
新庄村在建国后,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增长更快。据村中老人回忆,解放时,村中老人很少,不到总人口的5%。目前,新庄村60岁以上的老人有300多人,超过总人口的10%,其中70岁以上的超过100人,80岁以上的有近50人,年龄最大的95岁。 这里没有招女婿的习惯,所有的儿子成年后都要留在家里娶妻,所有的女儿成年后都要嫁出去;近几年,全村才有两个独生女从外地招来了女婿。没有儿子,可过继,可抱养。解放前以过继为主;近十年,以抱养为主,每年至少有一个抱养的,而且十有八九是女孩,因为,目前都不愿将男孩送人。因此,老人都同自己的一个儿子居住并生活在一起。如有两个以上的儿子,他们在结婚后会分家并在各自的宅基地建房,老人大多同小儿子居住在一起,老人的责任田由小儿耕种,与小儿一家子一同吃饭。但,老人的医疗费和安葬费均由所有的儿子分摊。 这种养老方式同湖南、江西等宗族意识较强的农村相同,那儿的老人也没有单独生活的,都是同其中的一个儿子居住在一起,其安葬费也是由所有的儿子分摊。它不同于现在的湖北荆门农村。如今,在荆门农村,已经普遍流行老年夫妇与自己的成年子女分灶吃饭。与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老人大多是丧偶或丧失了劳动能力的。与成年子女分开生活的老年夫妇,其收入来源根据年龄、身体状况有所不同。年龄在60岁左右有劳动能力的夫妇完全靠自己的劳动创收,有的承包责任田,有的搞家庭副业,有的做小生意和打工。他们的收入不仅供自己生活,而且还资助成年的子女。年龄在70岁左右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夫妇大多自己种1—2亩口粮田,其上交的承包费、人头费都由子女代缴,如生病,其医疗费也由子女支付。年龄在80岁左右生活能自理的,一般由子女提供定量的口粮或生活费。老人的安葬费一般根据分家时的约定,由一个子女独立承担,其遗产也由承担了安葬费的子女继承。 村民们普遍认为,相对于过去,现在老人的物质生活要好一些,但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要低一些。因为在1979年村民普遍用上机井灌溉前,村民一直没有真正解决温饱问题,大多数老人自然经常吃不饱,现在粮食充足,大多数老人吃饱是没问题了。文革前,家庭内和户族内都是长辈说了算,如有哪个儿子不孝顺,户族的族长可组织人教训他,老人地位自然高;文革中子女不孝顺,大队妇联主任可上门干预,甚至组织民兵强迫他游村示众,作子女的不敢虐待老人,老人的地位也有一定保障。如1968年曾发生过一起儿子打父母亲的事件,当时这个不孝子被大队干部责令在群众大会上检讨,并被大队的民兵押着游了村。此后,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发生过类似事件。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,养老的矛盾曾一度激化,有时村干部也调解不了。如1995年,3组一对老人有2个儿子,但老人在冬天找他们要柴火烧炕时,2个儿子都不愿给,组长和书记出面调解,二儿子不听。为此,大儿子去教训二儿子,两人打了一架,二媳妇将大儿子砍伤。两位老人便告状到镇治安办,治安办派人找到二儿子,二儿子不认错,还说自己有理,治安办的人气不过,打了他两嘴巴,并将他带到镇上关了一夜。两位老人见二儿子一夜没回,有点心痛,第二天清晨就到镇上去送饭,并求治安办放人。治安办很生气,表示再不管他家的事了,就将人放了。二儿回来后,没有半点悔改,并以书记通知治安办抓他为由,经常找书记的麻烦,有次竟然要动手打书记。当时正好被3组组长看见,组长气不过,将他揍了一顿,他打不过3组组长,竟然不敢回家。二媳妇知道后,将全村的干部骂了个遍。后来,有人出面调解,将两位老人的责任田平分给两个儿子,父亲、母亲分别与大儿、二儿生活,但死后,仍然共同安葬。前几年,父亲去世,风水先生认为父亲葬在母亲的责任田(村民仍习惯于土葬,由于没有公共墓地,大多葬在自家的责任田里)较好,小儿竟要大儿购买这块地,大儿没法只得答应这一要求。直到现在,这位母亲还经常为赡养问题闹意见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